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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依娜 由於學法不紮實和怕心的未去,以及假經文的誘導下,我於1999年在當地派出所對警察說“我已不煉法輪功了”,並寫了一份誹謗大法和保證自己“不煉法輪功”的“保證書”,給大法和自己的修煉經歷抹了黑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當年在派出所所說、所寫一切作廢。今後努力做好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3/830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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