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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大為 我們學校老師讓我們在誣蔑法輪大法的橫幅上簽名,我當時心�堣ㄦQ簽,但我怕被老師查出來再讓我簽,(因為我們旁邊一個中學有的同學就因為沒簽字被警察抓走了)我就違心地在上面簽了字,我現在聲明作廢,以後不再犯這樣的錯誤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5/114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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