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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曠昌雲 我於1997年農曆正月得法,因連續兩次進京護法,被當地政法委、公安局、“610”非法關押勞教,由於邪惡的迫害,承受不了而邪悟,做了一些對大法不利,和造業的事,這是我一生最大的過錯,為此我一直不安,特此聲明在這期間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事,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5/834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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