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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林莉

    我是1996年6月得法的。通過幾年的修煉,我真正體會到甚麼是心身健康。大法不僅使我多年的疾病全無,更是使我改變了過去那種爭強好勝的性格,對人生不再困惑。取而代之的是以“真,善,忍”的標準要求自己,遇事向內找,心態平和,友善對待周圍的人。大法改善了我性格,我對人生感到從未有過的充實與美好!可是好景不長,99年7.20開始,迫害也降臨於我,2000年1月,因為先生在我們小區旁的學校裡煉功,警察將我拘留1個月,並將我遣送回老家,還罰款3000元。2000年3月,功友來看我,我又被非法拘留16天。2000年6月,我與功友出去煉功,被拘留一個星期,它們原本打算再次將我遣送回去,我設法逃了出來。2000年12月29日,因我給老師法輪功的真象資料,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。由自己學法不深,在勞教所這個邪惡的環境中,沒有堅持學法,正念正行,在最後的半年我邪悟了,寫了“三書”,做了對不起大法與師尊的事。解教後,在我先生及其他功友的熱心幫助下,堅持學法,煉功。我被博大精深的大法和師尊的慈悲深深的折服。使我認清了邪惡的本質,我又回到了修煉的道路上。由於自己的顧慮心,我一直沒有寫聲明。通過學法,交流,我認識到,不公開對自己過去的邪悟予以否定,就是在承認舊勢力的安排。不能再心存任何僥倖心理,腳踏實地的修煉,緊跟師尊,正念正行。因此,我嚴正聲明,在勞教所裡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,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!今後,加倍彌補,多學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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