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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桂珍

    2002年9月3日,我被派出所綁架,4日將我送到一女子看守所,沒有任何手續,理由是因我煉法輪功。看守所真是人間地獄,吃的是爛菜爛飯,喝的洗的都是自來水。不能學法,不許煉功,記得是10月4日,我在風場坐下剛剛將腿盤上,被一位警察看見,立即叫一個外勞,拿一副手銬將我反銬幾天幾夜。10月29日又沒有甚麼手續,將我送到勞教所,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。真是出了窯門進灶門。在勞教所整天居包房,兩個吸毒的犯人24小時監視,不許睡覺。天天給我洗腦,強迫我們放棄修煉。在勞教所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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