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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巧琴 我在2003年3∼4月份,在邪惡逼我寫甚麼“認識、保證書”,由於我沒有學好法,有怕心和為我的私心,所以雖然我抵制了邪惡,本人沒有寫,但當邪惡逼我女兒寫了一張甚麼書面的東西時,我卻沒有去阻止,現我內心非常痛悔,愧對師父,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家人代寫的以及我在2002年十月份在派出所所寫的“認識書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堂堂正正的修煉,堅信師父、堅修大法、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,正念正行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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