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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富榮 我因2001年初上京,回來後,街道居委會,單位,就叫我寫“保證”,不寫就送洗腦班。後來,單位寫了讓我簽字。經過學法,自己認識簽字不對。現在嚴正聲明簽字作廢。正念正行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6/835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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