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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平儒 2002年6月在講真像時被抓,被勞教。在勞教所裡,邪惡為使我接受洗腦,罰站、不讓我睡覺100小時,用針扎,拳打腳踢,銬曬49天。邪惡都沒有達到目地。2003年11月,邪惡又將我強行抬到洗腦班。由於自己一時糊塗,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和“反思與覺醒”,但很快又明白了自己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。在此嚴正聲明,我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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