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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洪玉 我在1999年的秋天,由於學法不深,在怕心的帶動下,在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上簽了字。又幫助公安人員給大法弟子辦班,做了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該做的事。想起來對不起師父慈悲苦度。我今天嚴正聲明堅決修煉大法到底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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