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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於顯民

    我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99年7月20日去北京上訪後,被迫害,並被強迫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後悔莫及,今天嚴正聲明,99年7月20日以後所寫的“保證書”聲明作廢。近來從《明慧網》中看到許多的事跡,他們對大法的堅定,讓我無地自容,我感到愧對師父,愧對各位同修。謝謝慈悲的師尊還給我機會,我下定決心,儘快趕上修煉的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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