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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秀燕

    2001年我被拘留時,在筆錄上簽過自己的名字。笫二次是街道政法科帶人到家逼迫叫寫對法輪功的“認識”,因當時對這場迫害認識不清,也沒站在維護大法高度去認識,而是為了掩蓋自己的怕心,就寫上“我煉功是為了袪病健身”,簽上自己的名字。現在認識到這也是配合邪惡的舊勢力,承認它們的迫害。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,不承認它們,特此提出聲明兩次簽名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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