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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汪華芬 2000年8月中旬,我因去複印師父《在加拿大法會上講法》和《在新西蘭法會上講法》等書,被惡人發現,告到我單位。當時,單位領導逼我寫“保證書”,從此不准我再看大法書籍,由於那時學法不深,悟偏了,就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現我聲明,我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語一律作廢。我要一心緊跟隨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,在正法修煉的道路上正念正行,勇往直前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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