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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雅賢 在2001年春,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叫我簽字,開始我不簽,最後在警察的迫使下,我就簽了,事後我覺得不應該這樣做,我這樣做實在是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因此我嚴正聲明,我在派出所警察迫使下,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,堅決不讓舊勢力鑽空子,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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