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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秀玲 2000年底,鄉政府派出所的人來到我家,讓我在他們寫好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字,由於當時怕被抓,就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現在嚴正聲明:簽的字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以前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7/83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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