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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淑英 我是97.7.10日得法的,在公園煉功點煉功,煉功後受益很大,多種病業消失,身心健康,人也精神了。99.7.20後居委會主任到家來問我煉不煉了,我就隨口回答“不煉了”,因當時就想騙她了事,在家煉她們不會知道,沒有當回事就忘記了。現在我在女兒(大法弟子)的幫助下,認識到自己隨便說“不煉了”,是向舊勢力承諾,修煉是非常嚴肅的事情,深感悔恨,特此嚴正聲明:在舊勢力的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時期應該做的三件事,學法、發正念、講真象,徹底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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