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秋蘭 我於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得法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後,我於二零零零年被派出所拉去洗腦班,當時被迫害中由於學法不深,寫了“保證書”,說“以後不再煉法輪功”。現在通過不斷的學法認識到,我過去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師尊教誨的。現在鄭重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