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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陳愛鳳

    我兒子他沒有修煉,在他33歲那年(即2002年),由於想完成他的婚姻大事,而我又被“610”邪惡長期關著洗腦(從2000年10月5日關至2002年2月份)不放。兒子雖然多次找原“610”組織,但都未遂,最後原“610”辦邪惡強迫我兒子代寫“保證”及繳了2000多元錢,才同街辦事處及居委會一起強行把我接回。這不是他本人的意願,更不是我的意願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我兒子代寫的及所說的“保證”,一律作廢。我堅修大法心不移,一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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