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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向明惠 我一年前,單位以扣發生活費為要挾,迫使要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才發生活費。本人一直堅持修煉大法,不寫“保證書”。家人見領不到生活費著急,就以我的名字寫了“不煉功”的所謂保證書。那不是本人意願,也不是本人所為,本人堅決不承認的。我自97年喜得大法後,從未間斷過學法修煉及師尊要求大法弟子應做好的三件事。我堅信大法好,今後也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直至修煉圓滿,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在此,聲明我家人以我的名字寫的“不修煉”的所謂保證書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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