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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春芬 我95年得大法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沒修好,以致在2002年1月份被抓後,被判勞教兩年,在被迫害中承受不住時,寫了“三書”,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,現嚴正聲明以前在勞教所所寫的、說的統統作廢。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8/836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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