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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丁桂芹 2004年5月15日,我丈夫(大法弟子)在發大法真像傳單、貼掛大法條幅時,被惡人舉報後,被縣警察非法抓捕關押,判勞動教養一年,同時我家被抄.惡警拿走了大法書、法像、大法條幅等資料及其它物品還有一千多元錢現金。由於當時我和我弟弟(不修煉),正在轉移家中的大法資料,被衝進來抄家的惡警帶走,非法關押10天,我由於怕心和情的因素關沒過好,怕弟弟受連累被教養,沒有站在法上用正念看問題,所以向邪惡妥協說“不再煉了”,並也認同,配合邪惡勒索我和弟弟一萬三千元錢,說丈夫妥協的話後才放回。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我說了不該說的話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我對不起師父的苦度,所以我要嚴正聲明,我在邪惡面前說的話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心不動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進程,重新走好修煉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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