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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葛文娥 我從96年7月得到大法,從此走上修煉道路,師父給了我一切,覺得更應該學好大法、發正念、講真象,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大事。現在通過學法和修改,使我想起,在99年7月20日以後幾天,街道一名辦事員和一名居委會人員,拿著名單(上有我的名)我告訴他們煉法輪功的好處。第二天主動把一本《轉法輪》交給居委會,當時以為,讓他們看看書。現在想起來,我做了一件違背大法的事,今天發出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!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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