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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兆春 99年7.20以後,在邪惡的迫害和壓力下,我向邪惡妥協,“不修煉了”。在港電視曝了光。2001年的一天,村幹部拿著“悔過書”到我家叫簽字,我沒簽。後來村幹部到我女兒家(不修煉人)背著我簽了字。當時我認為不是我親手簽的不以為然,現在明白維護大法的嚴肅性和聖潔,對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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