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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文全 我於2002年初,被惡警非法綁架關押,後判勞教二年,宣判時惡警將我勒上脖扣、五花大綁,並且用槍抵著,如赴“刑場”一般。勞教期間,精神和肉體均受折磨,反覆洗腦過程中,違心的寫過“七感”。今天,回首往事,慚愧之心無以言表。愧對師尊、愧對大法,因此鄭重聲明:在迫害期間,所寫一切作廢。法輪大法好!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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