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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戴炳芳 在邪惡舖天蓋地迫害大法時,我由於有漏,走了彎路,寫了“保證書”並簽了名字,還有邪惡寫破壞大法的材料和我被關進看守所時簽的名與按的手印,強迫我講“不修煉”的話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上的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,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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