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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舉松 本人修煉法輪大法身心極大受益,於1999年去北京證實大法好,在北京被非法關押7天,後送回當地關押3個多月,釋放時勒索家人1萬多元。2000年本人再次進京證實大法,押回後將我非法送勞教。我女兒也因煉功被村裡騙入“學習班”進行非法“轉化”4個多月,他們將我迫害得滿身是病,由於病重最後將我押回監控。在勞教所由於高壓,我被迫寫了"三書",現在我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寫一切不利大法的話是在中國邪惡勢力的高壓下所為,一切作廢。本人依然修煉法輪大法。由於江澤民犯罪集團罰款,我家負債纍纍,生活貧困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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