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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麗霞

    我98年得法,由於學法不深,執著心強,在一年的勞教期間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。在此嚴正聲明,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隨師父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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