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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明良 我2003年5月被邪惡帶走被判勞教2年,當時由於我本人學法不深、認識較淺,再加上邪惡的高壓,被迫寫了違背大法的東西,我現在嚴正聲明在教養院所做的、說的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和話一律作廢。重新走向大法的修煉之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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