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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軍 2000年冬,我和功友去北京上訪,被北京惡警非法綁架後,被當地公安非法押回送入拘留所,在高壓迫害下,違心說了不該說的話。家人給寫了一些“不煉”之類的話,自己也違心的簽了字。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,現在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簽的字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做好師父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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