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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永明 我於96年4月得法,身心受益。由於在7.20後,學法懈怠,2002年6月在區“610”及廠有關人員的壓力下,寫了“不修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,(在怕心下只想敷衍過去)之後,通過學法,知道這是思想變異後人的行為。特此聲明:“保證書”作廢!今後一定挽回不良影響,做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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