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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艷春 我是98年底得法的,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足,學法不精進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,我丈夫給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現認識到這也不對,所以我要嚴正聲明,在“保證書”上所寫、所說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要堅修大法,一修到底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9/83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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