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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致芳 在孩子補丟失身份證時,管片警察不給補,說把你媽找來,我去後我說“給孩子補身份證與我有甚麼關係。你又要我摁指紋、留筆跡”。他寫一個字樣,由於孩子著急用身份證。這樣就又走了舊勢力的路,嚴正聲明:在派出所所寫對大法不利的話徹底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信大法,堅信師父,正念正行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0/838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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