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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國艷 在拘留所被關押期間,被迫寫下了"悔過書",說了一些罵師父的話,還簽了"不煉"的字(但不是發自內心的)。我聲明那些都作廢。我一定要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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