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守芬

    我是1996年得法,由於對法理解不深,認識不足。因此當99年7.20後不久,居委會主任和片警到我家讓交出大法書時,我就把我認為不重要的幾份大法資料和一本《轉法輪法解》交出來了,接著他們拿出一式兩份的紙讓我簽名,當時我正在裝修家忙著搬東西,也沒看內容就順手簽了名。事後才發現留給我的一份是他們預先寫好的“不再煉法輪功”的“保證書”,看後我也沒當回事,順手就扔了,心想,簽了名也沒有用,我還煉我的。2000年春天,學校召集退休教師開會,在會上問:“誰煉法輪功”?我說:“我煉”。學校為了向上級交差,就叫每人寫一份“我不煉法輪功”。我不寫,後來一位同事被邪惡利用,沒徵得我同意就代我寫了,連我的名字也是她寫的。我想,反正不是我寫的,我也不承認,但當時並沒堅決制止。長期以來這兩件事並沒引起我的重視,通過不斷學法,我認識到我這種做法是對師父、對法不敬。修煉是嚴肅的,尊敬的師父為我付出那麼多,把我一個多病的身體淨化到無病狀態,我卻拿著大法當兒戲,真是愧對師父,愧對大法。像我這種對大法、對自己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怎能算是一名大法弟子呢?在閱讀了《明慧週刊》同修的文章後,更覺問題的嚴重性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無論是我簽過名的或是別人代寫的“保證書”都全部作廢。今後決心多學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