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岳重仁

    2000年12月份,我因多次分別給所在地區的各級政法委、公安局、“610”辦公室、看守所以及各派出所寫信講真像和寄發真像材料,2001年1月10日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在惡警的歪理邪說的灌輸下,對大法產生了懷疑,讓邪惡鑽了空子。在加上常人的情放不下,惦記家中6歲的小外孫無人照看,為了能早日獲釋,就向邪惡屈服了,寫了“以後不再給公安部門寫信和寄大法資料”的保證書,也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。從看守所出來後,情緒一直是消沉的,儘管也做了一些講真像的工作,但總是背著一個沉重的包袱。認為我向邪惡妥協了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師父不會再管我了。後來多次學習師父的講法和閱讀《明慧週刊》同修的一些文章,我知道慈悲的師父沒有嫌棄走過彎路的弟子,只要有決心知錯改錯,師父是不會落下一個弟子的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在看守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和一切違背大法原則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緊跟師父,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加倍努力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