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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譚玲芳

    我是1997年7月有幸得法的,在慈悲偉大師尊的佛恩浩蕩下,修煉不到半年,全身十多種疾病不翼而飛,感謝師尊的救度之恩。立志堅修大法隨師回到真正的家。2000年2月3日春節前夕,社區派出所無任何法律文書強行傳訊我。當時我愛人不放心就隨我一同去派出所,警察強迫我寫“保證”、“滾手印”。我和我愛人堅決抵制跟其理論,警察露出了凶相妄圖打人,由於怕傷害到我愛人(愛人未修煉),自己未抵制到底,違背了大法“真善忍”原則,寫下了假“保證”和滾手印給大法抹了黑,妥協配合了邪惡。2001年雖已寫過嚴正聲明寄往區公安分局,並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但未落下我的真實姓名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的心沒有到位,在幾年的正法進程中干擾較大,今天通過《明慧網》嚴正聲明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在師尊賦予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中加倍彌補,向師尊交一份合格的答卷,回報師尊的佛恩浩蕩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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