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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喜江

    我在2000年底,被派出所抓走,在派出所寫了“悔過書”,由於學法不夠,根本的執著沒去,在怕心的誘惑下做了錯事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,接受了邪悟者的認識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,也絕對不能做的事,在這千萬年的等待將毀於一旦之際,慈悲的師尊延長了結束時間,又給了我一次重新走入正法中修煉的機緣。我鄭重的聲明:任何情況下,我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珍惜造就我生命的宇宙大法,在證實大法,講清真像中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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