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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方立霞

    我在2004年3月11日,因發真像資料被綁架。在邪惡的幫教下,我也跟著邪悟了,認為自己觸犯了法律,並出賣了給大法資料的同修,而且還認為為自己只是騙那邪惡而已。回來後經同修的啟悟,才認識到自己是犯了罪,是因為自己不學法,並沒有按照老師要求的做好三件事,根本就不符合一個煉功人的標準,只是心中知道大法好,卻沒有認識到大法的嚴肅性,一遇到問題就用人中不好的觀念來對待,破壞了大法,心中痛悔不已。我決心從新做起,嚴正聲明我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今後嚴格按大法的要求做一個老師的合格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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