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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惠梅 我是1999年底得法的,大法使我明白了人活著的真正目地,我不僅得到了健康的身體,而且我的心靈也得到了淨化,此生能得大法不枉來一世。在99年7.20邪惡非法鎮壓開始後,我也曾進京,但因當時學法不深,沒有真正認識到進京是為證實大法、維護大法,而是抱了許多人心,沒有起到大法弟子證實法的作用。被抓回來後,自己放不下的常人心和對法理認識的不足,導致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事。我聲明以前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事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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