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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田卉 1999年7月22日,我去省政府正法,回來派出所惡警逼我違心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以及向單位,政保大隊寫了“不煉”的保證,後來單位領導害怕我再去上訪,逼迫我寫了“三不”的保證書。原來向政保大隊、派出所、單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“思想匯報”,“簽字”,都是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堅定的表現,都是背離大法的行為,現特此聲明作廢。並保證緊跟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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