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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岳豐 我是97年得法的,由於參加2002年的一次大型法會,被非法關押4個月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還有自己的執著心帶動,在不清醒的狀態下,曾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,這成了我一直以來無法擺脫的內心痛苦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過去所說的和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和舊勢力所簽的一切約定廢除。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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