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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俊花 我在2002年被非法關押期間,寫了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的所謂的“悔過書”,雖然在關押期間悔悟,在看守所裡寫了嚴正聲明,但總覺得愧對師父、愧對大法,在此再次聲明所寫的一切作廢。緊跟師父堅修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1/83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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