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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懷富

    我在這次被抓被勞教期間(2003年9月28日至 2004年8月13日),凡是我所寫的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、“揭批書”和所謂的證實材料,是我在當時的邪惡環境下違心的寫出來的。主要是來自政府和惡警的高壓手段;再加之我本人對家的執著和沒修去的常人心所致。其中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是他們提供的別人寫好的樣稿叫我抄的,然後寫上自己的姓名和日期;這些都是惡警與其唆使的包夾逼著我幹的,因為不寫“四書”,我便沒有自由,包夾同樣也沒有自由。所以“四書”不能代表我真正的心願。我曾經在 2004年5月2日和7月18日利用勞教所每個週日寫週記的機會,兩次聲明“四書”作廢。可隨之遭到的是惡警的殘酷鎮壓和迫害,致使我處於極其痛苦和昏迷中。他們採取各種欺壓和誘騙的手段,叫我補寫了“週記”。因此,兩次聲明尚未成功。我在勞教所期間,先後遭到了三次嚴重迫害。除上述兩次外,另外一次是:在 2004年6月23日那天中午12點30分鐘(剛吃過午飯),中隊指導員呼我到談話室,叫我馬上寫“提前釋放總結”,且要我在總結中編造出給其他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假情況,並限我兩點鐘交上來,這樣就可很快放我。我說我沒有做這種事,不寫這個總結。他臉一沉,叫班長把我帶到19監捨(這是專門整人的地方)給我做“工作”。班長“勸”我一陣後,我毅然寫了一張“我絕對不寫這個總結”的紙條。班長看我決心一定,就叫來一個包夾看著我,他把紙條給指導員送去了。過了一會兒,惡警拿著紙條和班長進來了,惡警叫班長和包夾都出去,他把門一關,問我這總結寫還是不寫。我說:“絕對不寫!”他立即把紙條撕爛扔掉,臉一沉,叫我站過去背靠門“標起”(站軍姿)。他眼珠轉了兩下,就一拳打在我的胸部。他說你寫不寫,我說不寫。他又是一拳打過來,我說你敢再打,我就不客氣了。他怕我喊出聲來,就不敢再打了。他問我到底寫不寫,我說:“堅決不寫!那些栽贓陷害犯罪的話,我決不能再寫;缺德損德的事,我決不能再做。”在勞教所期間,惡警對我三次的迫害是相當嚴重的,每次長達幾天。他們從各個角度、各個方位給我施加壓力,十幾個人輪番迫害我;同時每次通過電話誘騙我家三代都到勞教所哭泣,給我施加壓力;還有我的旁系親屬與我的朋友也先後來勞教所“勸”我。這些弄得我精神極度緊張,吃不下飯,晝夜無法睡覺,以至於我神魂顛倒,善惡不分。勞教所表面上喊“文明管理”,實際上卻是十分邪惡和殘忍,如同披著羊皮的豺狼!在這裡我聲明“四書”作廢!並通過《明慧網》表達我的心聲:我要堅決助師正法,揭露邪惡,講清真象,救度眾生,修煉到底,直至圓滿。法輪大法好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2/839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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