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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淑芳 我因長時間組織在我家煉功,今年四月中旬被邪惡抓到拘留所,當局長找我談話,讓我表態,我非常堅定,後來利用情的手段(說我要再堅持,我校的“610”就要我下崗),當時寫了“保證。”剛寫完我悟到不對。我馬上找看守所,我當時就說,我剛才寫的不算,我不能背叛師父,過了幾日丈夫為擔保寫的甚麼我也沒有看,叫我簽名我不知怎麼又簽了,我悟到對大法不敬,對師父不敬,真是後悔莫及。所以嚴正聲明,“保證”、簽名作廢。今後一定抓緊學好大法,加倍彌補,做好三件事,決不辜負師恩,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2/83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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