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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淑華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地惡警抓進看守所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又被親情帶動,在看守所所長和管教的威逼、利誘下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,我的兩個孩子又花了錢,才將我從看守所放出來。現嚴正聲明:我在看守所裡所寫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繼續修煉法輪功,認真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2/83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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