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燕玲 我於97年9月得法,在99年7.20以後,因上訪被關押在拘留所中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對法理認識不清,以至被假經文所幹擾,造成2000年4月的一次上訪中,自己修煉狀況不好(但我主意識很清醒),被惡警強行送往精神病院一個半月之久。在院期間他們強行讓我吃大量摧毀中樞神經的藥物,致使我精神不正常,給大法帶來不好的影響。由於自己狀況不好,懼怕給大法造成影響,所以一段時間放棄了修煉,過起了常人生活。通過同修幫助,我又回到修煉路上來。特此嚴正聲明:在我上訪被關押住院這一段期間全是舊勢力所為,所以我聲明在這一段期間我的所思,所說,所做,所為(拘留所的指紋,手印,文字資料,簽字)全部作廢。我認識到這是對老師、對大法的最大的不敬和背叛,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。今後我要學好法煉功,加倍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,珍惜師父的慈悲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2/8397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