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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平 因母親來本地居住四月不適,高血壓等病加重,需我於3月初護送回家,火車票已買好。當時正逢“中央兩會”期間,邪惡怕大法弟子到京上訪,管區警察晚上來我家,三個警察與我“談話”,要求“近期不許外出”。我向他們講真象,母親及家人都很害怕、著急。其中一警察作所謂的“談話筆錄”,大部份內容都是他們自問自答的“不煉法輪功了”等內容。因擔心母親的病情,家人一再請求他們答應按期啟程回家。警察們請示區、市的“610”後,說必須寫“不去北京”的“保證”後方可成行,我妹妹寫下個“保證”並簽字後,警察也讓我在“保證書”和“談話筆錄”上簽字,此時,在擔憂母親病發和“情”的干擾下,我簽了字、畫了押。當時知道是錯的,只是“情”佔了上風,平時學法實修不夠,正念不足,在這時沒守住心性。現特聲明,我所有在“保證書”和“談話筆錄”上的簽字畫押全部作廢。我家人在此事中的不利於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!我堅決不承認和徹底否定所有邪惡的干擾和迫害,向家人和世人講清真象。做好“三件事”,紮實走好最後的修煉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2/83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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