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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志峰 自1999年7月20日,江澤民犯罪集團取締法輪功以後,在單位領導、當地政府官員的高壓、欺騙下,由我本人、我的親人、我的朋友所說、所寫的,凡是牴觸或違背大法弟子標準和大法原則的,一律作廢。因為我深知,宇宙的大法在制約著一切,“真、善、忍”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。我不希望給自己的修煉留下污點,更不希望因此而毀掉親人和朋友的未來和幸福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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