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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冬雲 我叫姜冬雲,1999年10月進京上訪,回來後,在X看守所被拘留10天,並被逼寫了保證。師父安排的這一關自己沒有過去,一直感到非常懊悔。我對不起師父,請師父原諒!我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。"堅修大法緊隨師"。我對以前所寫的保證聲明作廢,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一切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6/81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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