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雲平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,對“真善忍”的法理堅信不移。2003年被非法關進縣拘留所2個月,由於擔心兩個孩子上高中無人照顧,被親情所動,說了一些違背大法原則的話,給大法抹了黑,給同修造成了經濟損失和傷害。回家後追悔莫及。想起師尊的慈悲苦度,眾多同修赴湯蹈火,我又重新振作,奮起直追。在此我鄭重聲明,自己在獄中寫的所謂“三書”徹底作廢。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理智的做好自己應該做好的一切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3/8406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