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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鳳孌 我98年得法,煉功後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。2004年4月鄉政法委書記帶領村支書等惡人到我家騷擾,讓在“四書”上簽名、按手印,不簽名就送到洗腦班,還要拿2500元錢。由於我學法不精,有一顆怕的執著心,怕被二次再進洗腦班,做了違背大法、違背師父的事。現嚴正聲明,我在“四書”上簽名、按手印全部作廢。堅決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3/8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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